为认真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以下简称“建设部87号文件”)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我省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及开展论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函[2009]300号),现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